烹饪的心得体会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烹饪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烹饪的心得体会1中国的烹饪技术在世界上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富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我国是一个饮食文明的国家,众多的传统佳肴,精湛的烹饪技艺,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烹饪奇迹,中外称誉。中国对饮食的重视程度有史以来都是很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饮食文化不仅仅是以作的巧,吃得好为主要内容了,而是增加了一个健康的概念。饮食与健康也成了一对不可分割的词语了。
在中国的饮食中,很多都是富有传说和故事的。这不仅为饮食文化增添了一种深厚的积淀,也同时记录了中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历史。
据《易,鼎》中最早的记载,“以木翼火,亨任也。”在古汉语里,“亨”同“烹”,作烧煮讲也就是用火加热食物。”饪”是指事物加热到适当的程度(成熟),随着时代的发展,烹饪就是对事物原料的科学合理的加工,制成有一定艺术的,有营养的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我国的烹饪技术在夏朝得到很快的发展,当时不仅宫廷中,官府中有专职的厨子,明鉴也有“沾酒市肺”的“庖人”专司饮食业。少康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年代可查的厨师,而是夏代国王,从这一方面也说明了夏王朝对烹饪的重视。
随着历史的发展。我国在商朝春秋等 ……此处隐藏7430个字……小菜......但一经过这位女厨师的神手烹饪,的确有一种不平常的滋味。"是的,小菜还是那样的小菜,但是经过多次下厨实践,熟能生巧,慢慢领会出做菜的奥妙,做出来的菜才美味可口。
作为一种知识,法学也需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法学是司法具体实践的总结和升华。脱离实践的法学,就像是没有放油盐酱醋的菜,苦涩无味,会让人产生排斥,甚至是厌恶。源于实践的法学,才更具有生命力。近年来,司法机关建立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对于总结和提升司法实践的理论层次,加深和促进法学研究的具体应用,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互动大有裨益。
烹饪(做菜)是家常便饭,法学也应该通俗易懂,成为老百姓的拿手"好菜"。在法学理论著述中,"阳春白雪"当然不可缺少,但"下里巴人"亦是不可或缺。因此,法学应该走出超尘脱俗的"象牙塔",步入寻常百姓家,让法理在具体生活中运用自如。作为法律人,我们不是生活在纸质的法律之上,而是生活在现实社会里。法律本身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法律与社会的良好运行息息相关。
因此,我们不能将法律从社会体系中剥离开来。法律人只有以社会的背景为考量,用社会常识、常理、常情,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进而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孙晓楼说:"只有了法律学问而缺少了社会常识,那是满腹不合时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即不能算作法律人才。"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讲老百姓生活中的法理,应该是我们作为法律人的追求。烹饪的灵感、法学的理性都来自老百姓的生活中。好吃的菜和法学理论要用于百姓寻常生活之中,烹饪与法学都需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法学不能只是文人墨客的言说,更应该是寻常百姓口中的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