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家庭申报材料(5篇)
五好家庭申报材料1我们一家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积极奉献、家庭和睦、勤俭节约、邻里团结,连续多年被评为“五好家庭”。
成子坤,男,60岁,党员,湖南省石油建设总公司退休干部,现任芙蓉社区义务廉政监督员,曾荣获地市级劳动模范、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授于优秀工会主席、省石化厅五好职工,14次被省石油化建公司评为先进个人、4次被省直工会授于优秀党员。
全家四代人(7口人),十分团结友爱,从不发生口角,总是相互关心和支持晚辈的工作,家教很严,勤劳俭朴,与人为善,以人为本,关心别人,家庭成员积极上进,爱岗敬业,崇高廉洁,文明和谐,从老一代开始,一代传一代。最老的长辈85岁,最小的第四代人3岁,全家和睦相处,尊老爱幼。老娭姆虽有85岁高龄,但快乐幸福,她大儿子在长沙晚报工作,家庭条件较优越,小女儿早已成家立业,这两家生活条件都很好。儿子、女儿曾多次接老人去住,可老人偏偏喜欢住在大女(女婿)人多的家里,原因是这个家的人(女儿、女婿、外孙女、外孙婿)对她很孝顺,全家人都尊敬她,关心她,使她过得安心、开心、幸福。
特别是今年2月份,天气寒冷,老人下乡走亲戚,因严重感冒导致病危,我们立即去汽车把她接回送往医院,是外孙女成炼日夜精心服侍,打针、买药及全家人对她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才把她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如今老人身体恢复了健康,能喝小量的酒,生活也能自理了。老人有时看报,看电视,她因年老牙齿全部脱落 ……此处隐藏6727个字……>
在农村有这样的一种说法,那就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意思是说姑娘出嫁以后,就是婆家的人了,不用再管自己娘家的事了,也不需要再管娘家的事了,如果再管娘家的事,反而是多事儿,是不好了。可我不这样认为,就是我国的宪法都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子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女儿也要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不是说出嫁以后就可以不管了。
我的哥哥和弟弟一直工作在外,并在那里安家、取妻、生子。父母过不惯住楼房的生活,总感觉憋闷,缺少了能聊到一起的朋友。因此,没有随哥哥、弟弟一起生活,而是独自生活在农村的老家,和我家住的不远。我不放心父母,每天都去看看他们,看看他们精神好不好,身体是否不舒服,有没有什么需要做的事情。家里做了什么不常吃的饭菜,我都叫父母过来一起吃,或者是给父母端一些过去,让他们尝尝。
八年前,母亲突发心肌梗,撒手离开了我们。这下便只剩下父亲孤单的一个人。哥哥和弟弟把父亲接到了门头沟,和他们一起居住。但父亲仍旧是不习惯,又一人回到了家中。这次,我便主动担起了照顾父亲的责任。开始时,天天去看看父亲,时常帮父亲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屋子,做做饭,让孩子逗逗父亲开心,使父亲不感觉到孤独。后来,干脆让父亲和我们一起吃饭,晚上,我让自己的孩子和父亲一起住,和父亲做伴。
有人说:“人家都是一副担子多人挑,你可倒好,多副担子一人挑。你累不累呀?”说句实话,累呀,怎么不累呢?但我觉得我累得值得,累得欣慰,累得幸福!
世界上别的东西失去了,可能还会再有,而亲爹亲娘失去了,便永远也不会再有了。如今,我已经失去了母亲,失去了公公,我不想再失去父亲,失去婆婆。我想让他们尽可能长时间地活在世上,活在阳光下。让我有所牵挂,让我来回报他们的挚爱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