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证明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证明吧,证明的作用贵在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什么样的证明才是规范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护人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护人证明1现有我村_______________之儿/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因其父母长期在_____________务工,家乡无人监护,为了履行父母监护职责,方便照顾孩子。拟在贵地其父母身边就近入学,望予以安排,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___村村名委员会
20xx年_____月_____日
监护人证明2(姓名)男、女于 年 月 日出生。系弃婴(儿)、孤儿。于 年 月 日由送入本院收养,并经公安部门注册登记户口。该儿童自入我院起,我院即成为其法定监护人。
儿童(社会)福利院(章)
年 月 日
附件:该儿童户口底册影印件
监护人证明3______________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__ ……此处隐藏1025个字……___,家乡无人监护,拟在___市其父母身边就近入学。望贵校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户籍地:村(居委会) 盖章
户籍地:乡镇政府(街道办) 盖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据此,该监护证明到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开具就可以了。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就行了吧,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
综上所述,只要是能够证明子女在老家没有人照顾也没有其他的监护人可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就可以到民政局开一份无监护人证明来向学校证明在当地上学的必要性,此时学校就会根据情况接受孩子入学。
监护人证明13_____民政局:
兹证明_____,女,于20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_的生父是_____于20___年___月因交通事故去世,生母_____是残疾人(精神病人)。现经我们均同意的_____作为_____的监护人。
特此证明。
_____民政局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