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户安全用气协议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居民用户安全用气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气方:
供气方:
为保障管道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安全,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供气和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供气范围
1、 用气地点:兴隆县 路(街、巷)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2、 用气设备:①:
②:
二、联络方式
1、双方联系方式
1.1供气方应提供相应的服务电话,并在改动号码时及时通知用气方;
现有客户服务及抢险特服号:
用气方应提供其使用的移动电话及固定电话,并在改动号码时及时通知供气方。
用气方现有电话号码:手 机:
固定电话:
1.2供气方的营业地址为: ;用气方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约定供气地址。
1.3送达方式:供气方以张贴或直接派送方式将相关通知送至用气方,用气方直接收到或看到通知后,应当面签收或在看到通知后10日内与供气方联系,否则视为送达。
2、供气方通知公开信息:供气方可以 ……此处隐藏2952个字……发出的整改意见的,供气方有权中止用气方的管道燃气供应;包括: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接驳、移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骑压、暗埋、使用墙体或包装物封闭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违反规范使用燃气用具的;瓶装气、管道气混用的;其他违反规范行为,可能影响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供气方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安全检查的。
5.3责任承担:由上述中止供气而产生的损失由用气方自行承担。
5.4恢复供气:用气方交纳全部拖欠费用,及滞纳金、违约金的,可以向供气方申请重新开通管道燃气,供气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用气方的管道燃气供应,相关开通的工程费用由用气方承担。
十一、合同变更及终止
用气方如需变更合同主体应提前书面通知供气方。
用气方所有权转移时,应于30天内向供气方提交书面更改申请及相关文件,并与新的所有权人一起前往供气方营业场所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否则,管道燃气相关费用和责任、义务仍由用气方承担。
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由供气方截断用气方户内燃气供应。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供气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
2、用气方到供气方营业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持本人身份证。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供用气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全部内容用气方已阅,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用气方(签字):
供气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