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共有服务协议

时间:2023-03-01 07:52:37
专利权共有服务协议

专利权共有服务协议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利权共有服务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利权共有服务协议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其学生提供中餐,且乙方具备提该供餐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充分协商达成本服务协议,内容如下:

一、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中所载明的服务内容,并且按此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向甲方提供膳食服务。

二、期限

本协议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履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

三、价格

乙方按以下价格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

中餐:每人每餐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付款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后,将在______天左右按照甲方通知(即实际用餐天数)结账,根据甲方上月实际发生的供餐总金额向甲方开具收据,甲方应在收到该收据后的______日内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向乙方付款,即每月结账一次。

2、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具的收据金额存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收据后______ ……此处隐藏3137个字……之专利,(以下简称“共有专利”)。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以下统称为“允许专利”。

2.2允许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阐明书、权利请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3本合同项下的专有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允许人已经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三所列的专有(以下统称“允许专有”)。

第3条允许

3.1对无偿应用的自有专利及允许专有,允许人容许被允许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持续无偿应用。

3.2对有偿应用的自有专利,允许人容许被允许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应用领域内持续有偿应用,但须符合双方另行签定且有效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规定。

3.3被允许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组前应用共有专利的'领域内持续应用该共有专利。该共有专利原为无偿应用的,被允许人持续无偿应用,原为有偿应用的,被允许人

应支付应用费。允许人承诺就上述应用取得该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批准。

3.4被允许人根据本合同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允许专利及允许专有的应用系排他性的应用,但允许人仍然可以应用允许专利及允许专有。允许人允许第三方应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允许专利及允许专有,应提前通知被允许人,被允许人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表现异议,允许人可以允许第三方应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允许或转让可能对被允许人的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允许人有权不批准该等允许或转让。

3.5被允许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允许专利及允许专有的应用是非排他性的应用。

允许人:________________

被允许人:______________

《专利权共有服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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