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供货协议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长期供货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长期供货协议1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真实、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其相关的订单、附件和补充规定。
1.2“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3“产品”指相关订单所列产品。
1.4“服务”指相关订单所列的服务。
1.5“订单”指甲方发给乙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条款、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正式订货通知,是唯一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1.6“生效订单”指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订单。
二、合同组成
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订单、补充订单及相关修订书,与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此处隐藏21892个字……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