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施工补充协议1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x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x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4.8%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2%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XXXX年X月XX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15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 ……此处隐藏10332个字……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