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协议1合同编号: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 ……此处隐藏58199个字……使甲方无法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多收费用每日2‰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应交金额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采取法律赋予的权利予以追收。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