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放假通知集锦八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寒假放假通知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寒假放假通知 篇1各镇(区、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和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xx]29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统一为1月23日至2月21日,幼儿园幼儿离园时间为1月19日下午。新学期2月21日学生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于2月20日到校上班。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任何学校均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有关要求
(一)学期结束工作。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的时间为1月18~20日,各校要加强学期结束阶段的常规管理,统筹安排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法纪和安全教育、代收费项目结算、师生寒假活动设计等工作。要对照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做好文件、档案和图书资料的处置归档工作。要组织教师对学期教育教学 ……此处隐藏8708个字……。
教职工寒假从20xx年1月8日(星期一)至2月23日(星期五),2月24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二、有关要求
1、学校将于下学期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假期需要完成辽宁省审核评估系统数据填报、教学文档上传及学校自评报告撰写等工作任务,具体放假时间由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根据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认真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保卫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严格校门管理和校舍夜间守卫人员的检查。
4、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并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各部门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要于20xx年1月4日前报党政办公室苗鑫老师处。学校将按值班表安排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处级干部假期外出要提前告知党政办。学校设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6865005、56860868(白天),56863010(夜间)。
5、假期若需盖印学校公章,请于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到党政办办理。
党政办公室
20xx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