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10 04:10:07
【必备】评选方案3篇

【必备】评选方案3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评选方案 篇1

为激励广大教师争当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表率,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推动全体教师为我校的发展建功立业,经校行政研究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举行第二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2、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者负责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须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或校级先进班级;负责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也取得一定成绩。

3、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胜任本学科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一轮以上循环教学,或担任二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在区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含 ……此处隐藏1436个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带头“争一保三”。

4、任期内:

(1)每学年完成一次公开课(校级或以上)。

(2)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3)积极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

(4)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含教育教学管理岗位)。

(5)服从学校校本课程的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二十二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学科教学中心城区排名,居于前三分之一之后者,或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不如同组别的非骨干教师。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凡被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不参评。

2、校级骨干教师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

3、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以教师本人的合同期为限。

4、建立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制度,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5、骨干教师一年一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受名额限制。

6、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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