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销售的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销售的方案1随着市场份额的扩大和客户类别的增加,我们的销售及管理工作的质和量务必尽快提高,东莞的市场是有限的,相对过去今年的市场竞争有力度,我们要剖析市场细分市场,结合公司的优势找准方法,从细节抓起全力以赴,以销售工作带动本区的品牌运作。根据去年的销售工作,市场反应的问题如下:
一、市场方面:
1、客户维护:回访不及时,沟通方法太单调,软性口碑无动力不能及客户所需。
2、客户开发:一贯打价格牌,没能体现出公司的综合优势。
3、市场动向:信息搜集不够,影响与客户的沟通。
4、竞争对手:根据各自的优势和资源都在调整市场策略紧跟我们。
5、客户类别分析:学会抓大放小用好二八法则,一切从细节抓起。
二、管理方面:
1、三月份起“粤强酒业有限公司”将正式启用,我公司所有对外文件或单据都将印有“粤强酒业有限公司”各部门的相对印章。
2、进出库商品要有详细的明细台帐和管理制度,特殊产品设立最低库存量。
3、细化出货流程,确保商品的出货质量。
4、建立客户花名册,以月份为单位设立客户的销售曲线示意图等。
……此处隐藏18793个字……纳增值税9900×17%=1683(元)(未考虑增值税进项抵扣),税后收益为:11583-1683=9900(元)。
相比较,销售价格降低100元,反而能多获利1900元。显然,获利原因在于此方案可以避开消费税。
可以对这类通过价格调整获起更多税后收益的筹划方案作进一步研究:
假设生产每只手表需购进材料成本为Y,销售价格M(不含增值税)刚刚超过1万元,那么厂家购进材料时现金流出1.17Y,销售手表现金流入1.17M.其应纳增值税为(M-Y)×17%,应纳消费税为M×20%,应纳为(M-Y-M×20%)×33%(为方便起见,不考虑其他税前扣除,且适用33%企业所得税税率,下同),合计应纳税(M-Y)×17%+M×20%+(M-Y-M×20%)×33%=M×63.4%-Y×50%,其最后收益为=0.536M-0.67Y。
如果其销售价格N刚刚少于1万元,则厂家向购买方收取价税合计为1.17N,由于其不属于高档手表,不纳消费税,只需纳增值税(N-Y)×17%,应纳企业所得税为(N-Y)×33%,合计纳税(N-Y)×17%+(N-Y)×33%=(N-Y)×50%,其最后收益为=0.67N-0.67Y。
对此进行比较,当0.67N-0.67Y>0.536M-0.67Y,即N>M×0.8时,定价低些反而收益更高。
应当说明的.是,这一思路的操作空间有限。当M大于12500元时,12500元×0.8=10000元,同样属于高档手表,要征消费税,方案就不适用了。
一般而言,产品销售价格越高,企业获利越多。但若考虑因素,则未必完全如此。有的时候,主动降低销售价格,反而可能获得更高的税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