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自查报告

时间:2022-11-03 19:00:09
药店自查报告

药店自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店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店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9月4日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对我药房进行了申请验收检查,对我药房现管理不完善和做得不全面的以下五点进行了指导,现就本次现场检查存在一般缺陷的五项做出相应整改如下:

1、不合格区标志及危险药品区标志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不合格药品区及危险药品区已做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其进行了区域划分。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标志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标志以做。

3、药店服务公约没做。

整改措施:药店服务公约以做

4、药店夜间标志没做。

整改措施:药店夜间标志以做。

5、药店人员公示及药师证件粘贴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药店人员公示及药师证件粘贴以安规定。

总之,我们将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希望药按部门对我药房随时做出指导、督导,并感谢您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

>药店自查报告10

xx县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根据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药品生产流通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办[20xx]26号)及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此处隐藏13497个字……>一直以来,在县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

2、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不良反应调查工作。

对存在的问题我院一定会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药店自查报告 篇13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照《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我售药店与xx市医疗保险处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很好地按各项规定要求履行服务,给社会医疗保险造成了损失,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被处以暂停六个月服务并进行整改。现整改期已经结束,我们如期完成整改,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中不再有以下行为:

1、不校验社会保障卡,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

2、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等;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变现服务;

5、盗取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

6、其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通过上述总结,本药店运行情况已符合的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的规定,达到继续履行职工生活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不够完善之处还请给予指正,我们会虚心的接受并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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